作者:易亚斌
无论是 餐饮 企业老板、管理人员,还是普通员工,大凡做事都有两种境界:一种是“做对的事情”,一种是“把事情做对”。在餐饮企业经营管理的实战中,只有具备“做对的事情”的观念,才能把自己造就成稳操胜券的“常胜将军”。能否成为“常胜将军”,取决于一个指挥者的前瞻能力和决策能力,以及二者的完美结合。这要求他对市场不仅要看得见、看得起、看得懂,而且要看得透,看得出市场发展规律,看得出所经营餐饮企业的发展“运程”。这样的话,他总是“做对的事情”也就在情理之中了。
借助管理大师彼得·德鲁克30多年前提出的“做对的事情而不是把事情做对”这一观点,被称为管理思想发展的一个里程碑。“做对的事情”,就是要把握方向,清晰利弊,在做事之前一定要仔细考虑,进行分析判别,着眼于长远,讲求实际效果,理清来龙去脉,找出关键点。而“正确地做事情”则将关注重点从方向引向了过程,强调做事情“正确”,是强调做事情的方法要正确,要符合原则和要求。
在我国古代兵书中,早已有“运筹帷幄,决胜千里”之说,这里的“运筹帷幄”就是今天说的“战略规划”。战略规划就像战争中的战略部署一样,在开战之前,基本上已经决定了成败。在西方管理学中,有一个著名的公式,即:工作成绩=目标×效率。西方学者认为,“做对的事情”要比“把事情做对”重要得多,因为“把事情做对”只是个效率问题,而从一开始就设立正确目标——“做对的事情”,才是抓住了问题的核心。制订正确的战略规划,等于使餐饮企业有了正确的发展总纲,有了正确的奋斗目标,接下来就可以进行人力、物力、财力以及信息和文化等资源的优化配置,创造相对优势,解决关键问题,以保证生产经营战略目标的实现。
不过,就中国餐饮企业管理的现状来看,普遍存在着重“把事情做对”,轻“做对的事情”,甚至存在把“做对的事情”和“把事情做对”完全割裂开的现象。
这是一个真实的例子:一个90年代本是上海数一数二的餐饮企业,在做大餐饮企业和多元化精英的思想指导下,不是完善自身的不足及产业链而是不顾一切地进军地产、发展加盟(在自身并不是很系统的前提下,做需要以系统支撑的事),在全国各地实施兼并和扩张战略。当有公司管理人员提出异议时,公司董事会对执行人员说:“不要问干什么,不要管效益怎么样,你们只管干就是了。”结果,才2年时间,这个餐饮企业集团的主营项目效益相继下滑,加上外部的拓展没有核心竞争力以致背上了沉重的债务包袱,从此一蹶不振,在上海消失了。
所以,正确的思维应该是:做餐饮企业先“做对的事情”,然后再“把事情做对”。如果方向错了,那么不管过程如何完美,都会事倍功半,甚至会出现“南辕北辙”的结果。
餐饮企业决策层要求员工正确地做事本无可厚非,但是,领导者和执行者之间的差异就是,领导者的任务是确定目标——“做对的事情”,而执行者的任务就是实现目标——“把事情做对”。在餐厅的任何一个部门,决策层应该注重的是“做对的事情”,而执行者则应全力“把事情做对”,这样才是健康餐饮企业的合作。如果决策层“做不对的事情”,执行者要想把事情做对,即使再努力恐怕也无济于事。只有目标对了,才能事半功倍;反之,即使能在短时间内奏效,对餐饮企业的长期发展也不会有太大的帮助,甚至会走到相反的方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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