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发[2002]34号《关于切实加强高等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的通知》、[2002]380号《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食堂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》等文件精神,推进我院后勤服务工作的规范化、制度化,进一步提高后勤
服务质量
和服务水平,更好地维护广大师生的根本利益,特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河南科技学院学生餐厅(以下简称餐厅)是实行内部
核算
的公益性后勤服务单位,要严格
成本
核算,坚持微利保本的经营原则,合理制定伙食成本核算和定价准则,坚决执行学院的最高限价标准。不能随意定价,采取有效的措施,切实做好餐厅工作,确保学校的稳定。
第三条 餐厅的主要任务是:坚持“服务第一”的方针,为师生员工提供卫生、营养、方便、经济的就餐服务;在有条件的情况下,努力挖掘自身潜力,积极扩大服务范围,增加服务项目,方便师生员工生活,增强内部活力。
第四条
餐厅管理
工作的基本原则是:
(一)餐厅受后勤服务总公司的直接领导,并接受后勤管理处、学生处、保卫处、校园管理办公室的行业指导,微观监督和宏观管理;
(二)实行多种形式的经济目标责任制和岗位目标责任制,做到责、权、利相结合,努力提高劳动效率和经济效益,降低成本,减少支出;
(三)推行全面质量管理,不断
提高服务质量
;
(四)贯彻“按劳分配,奖优罚劣”的原则,充分调动餐厅职工的积极性;
(五)建立餐厅管理工作会议制度,加强餐厅内部的民
主管
理。
第二章 业务管理
第五条 餐厅的原材料实行集中采购,统一供货方式,建立有效的进货质量验收制度,解决购买进货固定渠道,集贸市场的货源复杂难以控制,自身没有验货手段,质量难以保证的弊端,充分利用市场机制,不断完善质量监督保证体系,杜绝假冒伪劣原材料进入餐厅。
第六条 食品原材料采购工作应做到品种对路,质量可靠,价格合理,数量适当,购货及时,努力降低成本,严格遵守国家粮、油及其它副食品供应政策。
必须规范采购的主副食品有:面粉、大米、食用油、食盐、酱油、食醋、食品添加剂、腐竹、肉禽蛋类、水产品和熟肉制品等。
采购此以上食品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:
(一)面粉产品的增白剂(过氧化苯甲酰)是否超标;
(二)大米产品的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,要防止不合格的大米流入;
(三)食用油产品防止产品质量超保质期和搀杂其他低质量油;
(四)酱油产品氨基酸态氮含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,气温高时微生物及防腐剂是否超标;
(五)食醋产品的总酸含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;
(六)腐竹产品是否违规添加甲醛次硫酸氢钠(俗称吊白块);
(七)肉制品是否含有瘦肉精;
(八)水产品是否含有防腐剂;
(九)食盐和食品添加剂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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