谈社会餐饮高层管理人员之“不良行为”
发布者:匠心蜀味餐饮
(博主重申:本文所述之相关“不良行为”并非是每个社会 餐饮 酒店都有的,只是博主将其归纳整理。)
从事酒店餐饮工作,可谓是再上了一次人生的社会大学,很多事情、行为在其它行业是不能了解的。
今年春节之后,没有再从事 餐饮管理 的实体工作,主要是在两家 餐饮连锁 管理公司担任职业顾问,并在周末为某学校的培训担任“实际操作与案例分析”课程讲解,也算是忙忙碌碌的了,不过,感觉还是少了点什么,大概是没有那种工作的冲劲了。
反复考虑了很久,才下决心写这篇博文,希望能够给那些还在做着这些“不良行为”的管理者敲一下“警钟”;毕竟,这个行业的圈子是很小的,不要忘了,在任何时候,都要坚守自己的工作原则、职业道德,否则,你今后的路将会非常难走。
说到“不良行为”概括起来有这些:
1.在公司搞大型促销活动的时候,与广告公司或者供应商谈判时,趁机为自己拉回扣,否则不予
谈判。
2.在 酒店筹备 开业时,与供应商谈判就是要进场可以,先给回扣,否则不予考虑。
3.一些公司领导请客吃饭,借机在 酒吧 处拿点高档酒水、香烟,然后中饱私囊,把帐全部记在客
人的身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