食堂卫生
管理制度
一、为加强学校食堂的管理,更好地广大师生员工提供
餐饮服务
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》和教育部、卫生部《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的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制订本制度。
二、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小组成员:
组 长:刘美美
副组长:李健华、张宗杰
成 员:肖齐端、余惠珊、杨艳、饭堂管理人员(3人)
三、工作职责:
1、严格改造监督检查职能。
2、建立和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监督检查制度,定期或不定期对食堂的食品卫生进行检查,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,并限时改进。
3、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。加强对食品采购物资的索取检验证、生产许可证检查,保证食品卫生安全。
4、强加对食用具消毒的卫生检查,防止餐具传播疾病。
5、加强从业人员健康证管理,严格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。
6、对违反食品卫生管理规定,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其它食源性疾病传播的单位和个人,根据有关法律法规,依程序报请学校或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追 究相关责任。
四、岗位责任制:
(一)食堂仓库卫生岗位责任制
1、库房必须专人负责,为保证食品安全,人离开库房及时上锁,除保管员外任何人都不得擅自入库。
2、库房内设置食品架,原料分类摆放,贴上标记,食品原料等应距离墙壁、地面均在10cm以上,以利空气流通及物品搬运。
3、购进原料必须索要该产品的合格证和化验单。
4、入库的食品要按类上架存放,做到先进先出、易坏先用。
5、出库时必须检查食品卫生质量,不得使用过期变质食品。
6、保持库房卫生清洁,物品规整,保证通风良好。
7、设置安全有效的防蝇、防鼠等设施。
8、库房管理工作未按上述规定操作,造成食物事故,将追究库房保管员、食堂负责人责任。
(二) 食堂粗加工卫生岗位责任制
1、粗加工间内空话岗位责任制,指定专人负责卫生工作。
2、工作人员必须遵守《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制度》必须穿戴整齐工作衣、帽。
3、分设肉类原料和蔬菜原料专用清洗池,并有明显标记。
4、加工肉类和蔬菜的操作台、用具和容器分开使用,并有明显标记。
5、肉类加工
(1)加工肉类首先注意肉类新鲜度,对病死、毒死、死因不明、腐败变质的禽畜肉不得加工。
(2)海鲜类不与其它肉类混合清洗。
(3)禽、畜、鱼肉类不直接着地存放。
(4)加工好的肉类必须要无血、无毛、无污物、无异味。
(5)砧板做到“三面”光洁(砧板面、底、边,保持光洁)。砧板在用完后刮洗清洁后竖放。
6、蔬菜加工
(1) 蔬菜瓜果进货后分类放在蔬菜架上,不随地堆放。
(2)加工时要有足量、清洁的水清洗,洗涤后蔬菜不能有泥沙、杂物、昆虫等。
(3)不食用腐烂的蔬菜、瓜果。
(4)工用具(菜架、容器)必须洁净,不得有积污。
(5)每天下班前清洗水池、地面、保持沟渠畅通,搞好岗位的卫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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