餐厅员工 奖罚 细则
一、目的 为规范员工行为,确保餐厅经营达到预定目标,并为顾客提供优质服务,特制定本奖罚细则。
二、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酒楼各餐厅员工。
三、奖罚细则
(一)表彰与奖励
1.表彰与奖励的条件和分值
(1)对 餐厅管理 、服务做出重大贡献者,视成绩大小奖励 3~20 分。
(2)工作突出,半年内未出差错者,奖励 2~5 分。
(3) 服务质量 高, 服务意识 强者,奖励 2~10 分。
(4)严格控制 成本 ,取得明显经济效益者,奖励 2~20 分。
(5)积极处理突发事件且使餐厅免受损失者,奖励 2~50 分。
(6)服务周到、热情,并经常获得顾客口头表扬或书面表扬者,奖励 1~5 分。
(7)拾金不昧者,奖励 2~10 分。
(8)举报跑单、多收顾客的钱财或其他有损餐厅利益的行为并查有实据者,奖励 1~10 分。
(9)对餐厅经营提出有价值的建议者,奖励 2~20 分。
(10)积极介绍客户且销售成绩突出者,奖励 2~10 分。
(11)对保护餐厅人员、财产安全有特殊贡献者,奖励 2~10 分。
(12)帮助顾客解决困难,受到顾客表扬者,奖励 2~20 分。
(13)能顾全大局,主动加班者,奖励 1~5 分。
(14)能妥善处理顾客投诉者,奖励 1~2 分。
(15)在规定时间内圆满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者,奖励 1~3 分。
2.表彰与奖励方式
每季度奖励分值累计达到 10 分,给予口头表扬;
每季度奖励分值累计达到 20 分,给予通报表扬;
每季度奖励分值累计达到 30 分,颁发奖状和奖品;
每季度奖励分值累计达到 40 分,给予奖金;
每季度奖励分值累计达到 50 分,给予奖金;
每季度奖励分值累计达到 60 分,给予奖金;
每季度奖励分值累计达到 70 分,给予奖金;
每季度奖励分值累计达到 80 分,给予奖金;
每季度奖励分值累计达到 100 分,给予奖金并增加工资。
3.表彰与奖励的程序
(1)奖励分值由 楼面主管 和经理视具体情况决定。
(2)口头表扬、通报表扬由 主管 和经理视具体情况决定并执行。
(3)颁发奖状、奖品和奖金,由楼面经理报 总经理 办公室,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后由楼面部执行。
(二)处罚细则
1.一般过失 (1)迟到早退者,每次扣 1~4 分。 (2) 仪容仪表 不整,不佩戴工号牌者,扣 1~5 分。 (3)上下班不使用员工通道者,扣 1 分。 (4)在酒楼内随地吐痰,乱丢杂物、果皮者,扣 1~3 分。 (5)当班时串岗、聊天,擅自调班者,扣 1~3 分。 (6)在餐厅内大声说笑,嬉戏打闹者,扣 1~3 分。 (7)不礼貌待客,缺乏热情者,扣 1 分。 (8)非当班时,私自在客用场所逗留、闲逛者,扣 1~3 分。
(9)将无关人员带入工作岗位并逗留者,扣 2~5 分。 (10)未经允许使用供给顾客的设备、设施、用品者,扣 1~3 分。 (11)工作不积极,怠慢顾客,引起顾客不满者,扣 1~3 分。 (12)工作态度不认真, 工作时间内做工作以外的事,视情节轻重扣 1~5 分。 (13)违反安全规则和保密守则者,扣 1~5 分。 (14)不尊重领导,不服从上级的工作指令和工作调动者,扣 2~5 分。 (15)不按手续和制度处理业务者,扣 1~5 分。 (16)有严重或重大过失者,按照酒楼相关规定处理。
2.处理方式 (1)每季度扣分累计达到 10 分,给予批评教育。 (2)每季度扣分累计达到 15 分,扣发工资 50 元。 (3)每季度扣分累计达到 20 分,扣发工资 100 元。 (4)每季度扣分累计达到 30 分,扣发当月工资,停职检查。
3.处罚程序
(1)由 领班 或发现人报告楼面主管或经理,由楼面主管或经理视情况决定具体扣分。
(2)批评教育由领班或经理决定并执行。
(3)普通员工扣发工资、停职检查及解聘等,由楼面经理执行;领班以上者报总经理,经总经理审核批准后,由楼面部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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