餐厅服务员的规章制度
发布者:匠心蜀味餐饮
餐厅服务员
的规章制度
一、行为规范
1、 按公司规定穿衣,整洁得体。佩带首饰不过于华丽,化妆不浓装艳抹指甲不过长、过于修饰。
2、路遇领导要主动热情问候,招待客人要礼貌认真。
3、服从领导安排,尽职尽责做好工作。工作时不大声喧哗、谈笑,不影响他人工作。
4、严格遵守岗位纪律,遵守工作纪律。讲究工作效率,日事日毕。
5、接听电话时要神清气爽,使用文明用语。转接电话或传话时要及时准确。
6、使用电话要轻拿轻放,加以爱惜。不漏接电话,电话铃响很久再接应先给对方道歉。
7、对领导安排的事情或为他人代办的事情要及时办理给予答复。
8、不假公济私,不使用公司的工具、设施或占用工作时间干私事。
二、工作纪律
1、按工作时间到岗,工作时间无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,按旷工处理。
2、每日准时考勤,迟到15分钟以内为正常,超过为迟到.提前下班视为早退。迟到10分钟以内的十元,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日处理.60分钟以上的按 旷工一天处理.未请假未来上班的员工按旷工处理,一天扣三天工资.
3、因偶然事件迟到15分钟以上,经办公室查明属实可准予补办假条。
4、办公室不定时到各部门查岗,应在岗而不在岗者,按小过处理。
5、每月员工可公休三天,公休时应提前通知办公室,公休由部门负责人安排。其他假期需填写《员工请假条》并经经理签字交付办公室。
6、每月事假不得超过两天,事假当天扣发当日工资。
7、法定节假日由公司安排并服从统一安排。